在犯規以後,如果主球遇到斯諾克,裁判將應宣佈為自由球(參見第二節第十六條)。
1.如果下一位選手選擇自己擊的下一擊球,
1他可以指定任意一個球為活球,並且:
2任何指定球被當作活球來對待,分值球相同,如果自由球入袋,應重新置回原位。
2.出現以下情形,則為犯規
1主球未擊中指定球,或第一擊同時擊中非活球,或
2使用自由球給對方做斯諾克(僅剩粉球和黑球時除外)
3.若自由球入袋,按相應活球的分值計分並重新擺回置球點。
4.若主球擊打自由球的同時或之後有活球入袋,則只計活球分值,活球不必重擺。
5.如果自由球與活球一同入袋,只計活球的分值,除非自由球是紅球,自由球應重新放回置球點,活球不必重擺。
6.如果要求犯規選和繼續,則自由球取消。 |